2013-11-13 20:26:14  点击次数:14320  查阅:暂不记录

岑 潮汕话

 

  据文献记载,现代潮汕人的祖先来自于中原地区的汉族。年代上可追溯到大约公元前214年的秦朝时期,当时秦始皇派军队统一南部地区为一个中国。这被认为是中原汉族从中部地区移入潮汕地区的开始。中原汉族第二次大规模的南迁发生在公元265年至316年的西晋时期。伴随着所谓的永嘉动乱,当时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遍及古中原地区,迫使人们四处逃散,并向广阔安宁的南部转移。在这段时间内,中原汉族移民以各种方式渐进地影响着南部的土著居民。一直到宋末元初,潮汕地区的土著居民几乎被中原汉族同化。但从语言源流和基因等方面分析文献的记载说明潮汕人的源流明显不符。   那么潮汕人究竟来源于何方呢?下面仔细探究。   人类学研究证明族群的语言和饮食习惯是经久不变的,这对于研究族群演化又很好的指导作用。例如:突厥人不管中亚或者西亚经历千百年,可他们的语言还是基本相通的;贵州的黎族、瑶族人和海南岛的黎族瑶族人虽然常年不往来,可是他们所讲的语言经历多年演化后还是相通的。   西方的人类语言学研究者认为东亚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是同源的,他们研究认为虽然同源(4000---5000)但后来分流。我们听藏语广播会惊讶的发现藏语的语调与我们看韩剧时所听到的朝鲜话是如此的相似。一样让不懂日本语的潮汕人看日本剧或电影他们也会觉得有百分之三十的日本话发音与潮汕话的发音相同。同样的韩语与潮汕话和日本话也有类似的发音结构和系统。从史料记载箕子分封朝鲜我们可以知道朝鲜人的祖先是商朝人。那么从语言相似性方面来看日本人和潮汕人的祖先也有可能是商朝人。   周朝武王获胜,分封微子、箕子等殷商后人,也封了纣王后代武庚。但武庚在武王驾崩后联络管叔、蔡叔叛乱。周朝对于不服、不归顺的殷人后代采取斩尽杀绝的措施,迫使殷商后代入海逃亡。由封地附近从海路往东北就会到达日本,而往南则到达与中原隔绝的潮汕地区(古代的气候暖湿,加上五岭的隔绝),潮汕地区就成为了殷商后人逃生的地方。由于逃生人群凋敝,即使拥有先进文化和技术的殷商后人也难以在复兴。但殷商后人逃难这一说法对于日本话与潮汕话同源的解释应该是说得通的。五岭和温岭对于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周朝人应该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后来的福建闽南人也可以推断居住潮汕的殷商后人挂念故地往北寻找迁移的结果。潮汕人应该是福建闽南的祖先而不是现在的结论闽南人是潮汕人的祖先。因为从文化性方面考证潮汕的文化也是独具一格的。   再有饮食习惯方面,韩国人和日本人喜欢生吃,而潮汕人也喜欢生吃。殷商的祖先发源于黄河中下游,而现在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也喜欢生吃。生吃食物是一种习惯,但这样的习惯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生存经验演化而来。就像从小麦到面包到面条一样,虽然简单,但却要经过千万年的经验积累才具备做面条和面包的经验。潮汕的美食所经过的烹饪环节繁琐而复杂,每一步的进化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没有悠久的历史是难以发展出美食的。日本和韩国的美食点心也一样花样繁多,程序复杂,这与潮汕的饮食习惯非常的相似。从这方面看日韩潮汕的祖先应该是同源的。   还有殷商喜欢祭祀,崇尚迷信。韩国人、日本人一样非常的迷信,这恰恰与潮汕人的宗教习惯类似。潮汕人是全中国最迷信的地区,家家户户都设有神位。从宗教祭祀相似性看韩国人与日本人和潮汕人的祖先应该也是同源的。     结论:潮汕人和日本人韩国人都是殷商后人。

秦朝,中原人开始南迁和越族的杂居后代。

秦朝,中原人开始南迁和越族的杂居后代。广东福建人就是汉人与越人杂居的后代。要知道自己的中原的祖先,看自己的姓氏就最方便了,根据百家姓来源就可以大概知道,例如姓陈的,大部分祖先来自河南……

潮汕人的祖先来源于中原地区。考古证据证明潮汕地区的人类文明活动史在4000----5000年,因此原来史料记载潮汕人是秦汉移民的说应该不够准确。潮汕人应该是殷商后人逃避周朝灭族追杀而从海路乘船逃到潮汕地区的后裔。

(三)奢侈与好脸尚气宋代福建的下四州(福、兴化、泉、漳)在婚嫁及办丧事上铺张浪费成风。有一位漳州地方官指出当地奢侈的习俗:娶妇之家,必定聚集邻里亲戚,多至数百人,以盛大的酒宴款待,还要分发采帛钱财,然后才算成礼;嫁女之家,则认为妆奁厚薄外人看不见,所以必备办数百贯至千贯的随车钱,不然便受到邻里的讪笑;丧葬之家,广设斋食以待宾客,再继以荤酒,散分财帛,不然便被指为不孝。富家既如此,贫家也不自量力,变卖家产甚至举债应办。这位漳州的官员又提到,听说福建路的泉州、福州及兴化军,都有此风气。[2]宋代泉州“重婚姻丧祭,以俭薄为耻。” [3]至明代亦然,万历年间的泉州府“婚嫁颇尚侈……居丧之奠,广致亲宾,自堂上及堂下盛陈笾豆,高堆酥   ,甚至罗箝飞走,徒饰美观。既撤奠,则亲宾飨胙,不讳醉饱。即乡村下层亦视兹为送死大事,以不能致客为羞。” [4]其实并不必到明代中后期,奢侈风气才兴起。早在弘治年间或前些时候,漳州奢侈之风已然。“民间婚姻,男家务为观美,女家极力以求称之,奢靡无节;亲旧之葬或设祖祭,数月营办,务求珍异,不计财费;丧家则盛筵席以待之,竞为丰侈。” [5]潮州在宋代并未见直接的记载。明代就有许多记载。黄挺先生也指出明代中期由于工商业的重兴,潮州“伴随着物质繁荣而来的,是习尚的浮夸奢华。” [6]许多文献都强调是明代中期之后的社会习尚的变迁,在明代前期,我们很难把握潮州是否存在奢华的习尚,或许因为元明之交的社会动荡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同时也由于明初的海禁政策阻碍泉、漳、潮州工商业的发展,而使得整体上未呈现出奢华习尚。宋代业已形成的风气,当社会经济条件成熟时,它就会复兴。清代,仍以婚嫁、丧葬时的铺张为典型。方志云:“聘礼用金银、纨绮、羊豕、酒果。男尚亲迎,女尚厚奁,每至崇饰过度,不得宁俭宁固之意。……民间丧葬,附身附椁之具皆知慎重,有吊唁者必盛筵款饮,谓之‘食炊饭’。送葬辄至数百人,澄海尤甚。葬所鼓乐优觞,通宵聚乐,谓之‘闹夜’,至旦复设酒肴。丧家力不给,则亲朋代设。凡遇父母丧,无不罄囊鬻产,仿效成风。” [7]府志同时又指出,山野贫民因经济能力所限,婚嫁、丧葬只能从俭置办。不过,奢侈好脸仍是主流。好脸尚气的一个表现是热衷营建牌坊用来夸耀。清赵翼云“闽中漳、泉风俗,多好名尚气,凡科第官阀及旌表节孝之类,必建石坊于通衢。泉州城外,至有数百坊,高下大小骈列半里许。市街绰楔,更无论也。” [8]潮州同样如此,根据黄梅岑的初步查考统计,旧时(明清)潮州府城内各街巷有石牌坊94座,加上乡间的49座,一共有143座之多。其实还有不少被漏掉的,尤其是各县乡村间。[9](四)丧葬习俗1、火葬在宋代,中国许多地方流行火葬,典型地区如河东路和两浙路,荆湖南北路和福建路也有地方。[1]但到明代,全国范围中,火葬已极少见了,但闽南、潮汕地区却仍在乡村的贫民中流行着。南宋时,泉州知州真德秀指出:“窃闻民间不幸有丧,富者侈费而伤于礼,贫者则火化而害于恩。……至于贫窭之家,委之火化,积习岁久,视以为常。” [2]同时福州的罗源县、建州(建宁府)的建安县也曾流行火化 [3] 。今尚未发现有关宋代潮州盛行火葬的直接记载,但据现存宋天禧二年(1018年)摩崖石刻《俞献卿葬妻记》,记下俞妻张氏临终时特别嘱咐“妾其逝矣,厥躯愿勿火化,但得坯土覆面足矣。” [4]可推测其时潮州社会存在火葬习俗,且不论贫富贵贱,张氏不愿入乡随俗,但求入土为安。又据元丰六年《海阳县社坛禁示碑》立下禁约三条,其一“不得四畔掘打山石及作坟穴焚(一作“烧”)化尸首”。 [5]此则材料同时也表明潮州民间火化尸首,习以为常。火葬习俗在潮汕地区的考古工作中也得到证实。20世纪70年代,在今澄海伯公山发掘清理一座宋代火葬墓,墓室有装骨灰的陶坛。延至明清,泉州府永春县“人死多火葬,瓶贮之,置于山谷,经年不收,曰需吉地。” [6] 明代,潮州府“其在细民者,火葬饭佛” [7] ;“田野之民,死多火葬” [8],理当是宋元习俗的延续。直至清代中期之后,儒家入土为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官府的一再严禁下,火葬在潮州才基本消失了。原来也流行于揭阳县乡野贫民中的火葬,至清雍正年间已被全部革除[9]。嘉庆《澄海县志》云“唯田野之民犹从陋简,……其葬旧多用火,近已尽革”,“无力之家,旧间从火厝(指火葬),今悉遵功令,故俗尽革。” [10]至光绪年间编修《海阳县志》时,当地人已经对火葬习俗不甚了了,称“考邑火葬,惟僧尼有之”,而怀疑是“细民火葬”是旧志“所闻异词” [11]而同属广东的广州地区,传统的葬俗一般是土葬。解放前广州何时有火葬,还未见有资料记载[12]。火葬的成因是复杂的,以全国范围而言,原始社会便有火葬存在,已为考古资料所证实。宋代全国不少地方流行火化,固然与佛教的影响不无关系,而先秦时期的文献已有关于周边族群火葬的记载[13],以闽南、潮州而言,其成因也很复杂,可能与该地域佛教盛行有关,也可能受土著习俗的影响。清代泉州德化县的畲民“人死,刳木纳尸,少年群集而歌,檗木相击为节,主者一人盘旋四舞,乃焚木拾骨浮葬之。将徙,取以去。” [1]今西南29个少数民族中,历史上有不少通行火葬,如彝族、瑶族、白族、哈尼族、布朗族、纳西族、怒族等,与土葬并行的有傣族、傈僳族、景颇族、羌族、普米族、独龙族、门巴族等。[2]在西南哈尼族,也有类似的葬俗。乾隆《开化通志 "风俗 "人种》卷九载“窝泥(指哈尼族)丧无棺,吊者击锣鼓摇铃,头插鸡尾跳舞,名曰洗鬼。忽饮忽泣三日,采松为架,焚而葬其骨,祭用牛羊,挥扇环歌,拊掌踏足,以钲鼓芦笙为乐。”[3]其群集喜乐,火化捡骨,迁移无常的做法与泉州的畲族类似。明代及清代前期存在的火葬,潮州方志特别强调是“细民”的专利,除经济条件不得已之外,宋代业已存在的火葬传统在明清的长期延续,还很可能此区域浓厚的佛教气息有关,也可能是汉化的土著的习俗的长期遗留。  2、奉佛、停尸不葬与迷信风水宋代真德秀已劝告说“奉僧尼,广修斋供,其为无益,灼然可知”。明泉州“缙绅之族,能屏斥浮屠者,邑数家耳,其余丧事率致僧道,鼓铙之声与哭泣竞,焚楮钱以数十万计。” [4]嘉定年间,危慎出任漳州知州,其时“漳俗亲死不葬,往往攒寄僧刹。慎营燥地为义冢。” [5]明中后期漳州海澄县“死丧之家,强半作浮屠,云以报所生。其营葬见窘形家言,每至停丧,庶希吉壤,有识者不能自拔。” [6]潮州府澄海县“其择地营葬,酷信堪舆家言,不惜重资求福地。然其流辈各自为说,疑而难定,葬已复迁,惑之甚矣。” [7] 与潮州为邻的海丰县“亲丧则供佛以修福” [8]3、“买水”潮汕办丧事至今仍普遍流行买水之俗:即在报地头之后,尸亲入殓前,孝子(或孝妇)到所在的河边或泉水边,烧化纸钱或投下几枚铜钱(硬币),然后才可用小沙锅(陶罐)取回清水,为死者洗脸净身。(普宁客俗也有“买水抹尸”说)[9]庄义青指出,潮汕人死有“买水”之俗为中原地区所未见,其俗从百越族主要由壮族、畲族的风俗承传或在其影响下形成的,其流行当始于宋代 [10] 。广西壮族的先民“西原蛮”亲死有买水之俗。《文献通考》卷330“西原蛮”引《桂海虞衡志》称“亲始死,披发持瓶瓮,恸哭水滨,掷铜钱、纸钱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买水洗尸送葬之俗并不限于壮族,直至近代仍在瑶族中流行 [11]。4、“乘凶”婚娶明人笔记载,“人有乘初丧而婚娶者,谓之乘凶,此在它处不知云何,吾郡(指福州)则恒有之。此夷俗也,当事者为之厉禁可也。”[1]潮汕地区,趁家中长辈初丧之时,由新郎悄悄地把素装(或黑衣加黑盖头)的新娘单独接过来,称为“走贼日”。[2]二次葬(捡骨葬)在广东省许多地区曾流行,包括客家地区,我们将另行讨论[3]三、清代(1644-1911年)(一)民居潮汕民居在广东省内应是一个独具一格的民居。同为聚族而居,潮汕民居多显得方稳平正、严谨对称,而梅州地区的客家民居却更重于防御需要,形成强烈的向心内聚的建筑格局;同为天井式布局,粤中广府民居多为单家独处,村落以独院宅舍组成棋盘式的群体,而潮汕民居多合家而居,住宅是多庭院组合形式,村落往往由几个住宅组群构成的。潮汕民居深受风水说的影响,择地建筑颇多讲究;外观务求华丽,装饰讲究精巧。乾隆《潮州府志》云:“望族营造屋庐,必建立家庙,尤加壮丽。其村坊市集,虽多茅舍竹篱;而城郭中,强半皆高闳、厚墙垣者。三阳(指海阳、潮阳、揭阳三县)及澄(海)、饶(平)、普(宁)、惠(来)七邑,闾阎饶裕,虽市镇也多鸟革诜伞<矣星Ы穑?毓故檎??窳夯?埃?阂猿靥ㄖ袷鳌C窬娱?抿谆液蜕惩林?剑?匾嗳缰??崛缃鹗?<从鲮?绱萜停?一鸱儆啵??皆?苛⑽薇浪?摺=绻?葜荨⒓斡Γ?浼溆兄??徊患俺敝菰渡酢?4]  有学者指出,“潮汕民居的特点成因若单是从地理环境或气候因素中去寻找,都不具有完全充分的说服力,因为这一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与广东大部分地区相比无太大的殊异之处。”而指出潮汕民居特点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文化传播该地区的影响[5]潮汕民居的建筑格局,与福建泉州很相似。泉州典型的建筑平面有一厅二房、一厅四房、三进式,构成了最基本的布局形式,所有民居都在此基础上组合发展而成的[6]。(附图)潮汕民居建筑,讲究阴阳五行生克之理,可能是受到“始于闽中”的屋宅之法的影响 [7] 。装饰讲究华丽,始于宋代闽地的风气。其时福州“人以屋室巨丽相矜,虽下贫必丰其居” [8]泉州民居的装饰,有这般的描述:      往往在入口、石窗部分有精细的青石浮雕,人物花草栩栩如生,做工精细的程度简直是无可伦比。在厅堂的梁枋、托架、斗拱、柱头、垂花及门窗隔扇上,到处有精细的木雕,上面布满鱼龙虫草、人物花鸟,有的表面还贴金,装修十分华丽,反映了当时泉州一带的富庶程度和工艺水平。在屋脊、檐口部份大量采用碎瓷嵌饰。这种做法与广东潮汕民居有相通之处。常见做法是用红糖、糯米等加工后作为粘接材料,把彩色的碎瓷片粘结在灰泥上,组成各种图案。它的优点是粘结牢固,且在阳光照耀下会闪光,给人一种富丽堂皇的印象。[1](二)工夫茶??“潮与闽南好尚符”(清 "黄钊诗)“工夫”之名,原为茶叶之一品种。直至嘉庆、道光年间,尚有用“工夫茶”来称出产于武夷山的一种中等茶叶品种 [2] 。它后来变成特指考究的茶叶、雅致的器具以及形成的一套冲饮程式[3]。以文人士大夫为先导的人们对茶叶品质、器具精巧的讲究,当至迟在明末清初已出现于福建及粤东一带 [4] 。乾嘉以来,有名有实的工夫茶品饮已广泛流行于闽南粤东(以泉、漳、潮为中心)一带,并且逐渐在各种人群中推广开来。潮州府澄海县“或嗜食茶,以武彝(夷)小种为上,拣焙次之,工夫中芽又次之,产安溪为下。锡瓶磁碗,精洁整齐,时勤拂拭,俗谓茶具。” [5]道光《厦门志》卷十五“风俗篇”:“俗好啜茶。器具精小,壶必曰孟公壶,杯必曰若深杯。茶叶重一两,价有贵至四五番钱者。文火煎之,如啜酒然。以饷客,客必辨其香味而细啜之,否则相为嗤笑。名曰工夫茶,或曰君谟茶之讹。彼夸此竞,遂有斗茶之举。有其癖者,不能自已。甚有士子终岁课读,所入不足以供茶费。” [6]施鸿保《闽杂记》:“漳、泉各属,俗尚功夫茶。茶具精巧:壶有小如胡桃者,曰孟公壶;杯极小者,名若深杯;茶以武夷小种为尚,有一两值番钱数圆者。饮必细啜久咀,否则相为嗤笑。” [7]道光年间,寓居潮州的客籍人黄钊曾作有《功夫茶消寒第三集作》诗,其序明确云“潮人嗜茶,器具精细,手自烹瀹,名曰功夫茶。”[8]不久,这种饮茶风尚也随移民而在台湾流行,甚至远播国内各商埠及南洋。“台人品茶与中土异,而与漳、泉、潮三州相同,盖台多三州人,故嗜好相似。茗必武夷,壶必孟臣,杯必若深,三者为品茶之要,非此不足自豪,且不以待客。” [9]至今,台湾冲茶方法与闽南一带沏“功夫茶”相仿,其冲饮程式也一如潮州,有“关公巡城”、“韩信点兵”的说法,闽台民间把此种饮茶法,称为“饮安乐茶” [10](三)文公帕与文公兜(斗)1、清代文人眼中的文公帕(斗)清代文献记载潮州与闽南(漳州、泉州两府)的妇女有一种特殊的服饰??文公帕(兜)。  清 "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载:“广东潮州妇女出行,则以皂布丈余蒙头,自首以下,双垂至膝。时或两手翕张其布以视人,状甚可怖,名曰文公帕,昌黎(韩愈)遗制也。” [1]光绪五年龙溪县令作《龙溪志序》称:“龙溪为漳(州)附郭邑,自承紫阳(朱熹)过化,理学名臣前后接踵。且就其小者言之,如妇女出门,有文公斗、文公衣、文公履……。” [2]道光《福建通志》卷56“风俗”引《同安县志》云:泉州、漳州:方志载,“宋朱子主簿同安及守漳时,见妇女街中露面往来,示令出门须用花巾兜面,民遵古训,名曰文公兜;见泉、漳多控拐案,示令妇女于鞋底下添设木头,使之步履有声,名曰木头屐。一兜一屐,防杜之意深矣。” [3]又有诗歌为证:(潮州)     归宁少妇上康庄,楚楚青衫别样妆。          半幅罗巾遮半面,果然邹鲁是潮阳。[4]      (泉州)     花卉千般错绣文,盖头纱帕白罗裙。          海滨邹鲁今犹在,不见巫山一段云。[5]在潮州,罗巾遮面决不局限于归宁的少妇,中老年妇女出门同样也以乌巾盖头。有潮州歌册为证:          遇着老人半中寅,乌乌衫子穿在身。          尺二弓鞋大步走,头上乌巾遮面形。[6]最通常用来当盖头的是黑色的头巾,但也绣上精美的图案的。有潮州民谣《乌巾 克来头上幔》为证:(其一)乌巾 来头上幔,顶哩绣龙下绣蛇。    中央绣起孟姜女,四X?迤鹑硕潦椤#ㄆ涠?┪诮?来头上(ts‘e),顶哩绣龙下绣鱼。    中央绣起孟姜女,四X?迤鹑硕潦椤?7]对文公帕或文公斗的解释,笔者见到的有三种不同的看法:曾楚楠认为,韩公帕实为文公帕,提倡者非韩愈(韩文公)而是朱熹(朱文公)[8]。黄超云的意见与曾文恰恰相反,又辨文公帕(兜)的文公是指韩愈而非朱熹[9]。近期,陈支平又认为“这种汉人妇女带面纱的习俗,极可能是伊斯兰文化对于民间风尚的渗透。” [1]我们认为还有重新讨论的必要。2、宋元文献记载与现今服饰遗存的印证《三阳图志》对宋元时期的潮州风俗有一段记载:“其弊俗未淳,与中州稍异者,妇女敞衣青盖,多游街陌。”[2]我们惊奇地发现,它与今天遗存下来的泉州惠安女的装饰何其相似。泉州惠安东部崇武一带妇女的奇特服饰,衣裤颜色以太青蓝、苹果绿、黑色居多。上衣短小紧缩,长仅及脐位,肚皮部分外露,称为“截衫“。头上常戴头巾和斗笠。头巾有不同的颜色和花纹图案,还戴上黄斗笠。头巾把脸包得只露出眼、鼻、口狭小一部分,而斗笠也戴得很低。不论冬夏,她们总是把头包紧,而让肚皮露出来。[3]这使我们不得不考虑两者存在的共同地域的渊源关系。这一服饰的渊源很古老,《三阳图志》清楚地指出它是一种不符合与中州的“弊俗”,与清代文人强调的妇女避免抛头露面的理解完全相反。文献并没有特别指出其与外来的伊斯兰文化或阿拉伯民族有某种关系。因此,它很可能是汉化了的土著的服饰遗存,也有可能在原本土著习俗影响下,为早期汉人接受下来的习尚。潮州地区的妇女的“敞衣”在后来就渐渐地消失了,只有“青盖”因与理学家强调妇女避免抛头露脸的观念契合而被保留至清末民初。民国《潮州志》称“此俗清末潮阳尚盛行,今五十岁以上老妇装束,间且或见之。” [4]甚至至今我们仍能在某些地点某个特殊场合捕捉到它的遗存。  庄义青曾指出文公帕在现代的变相遗存,“用长达丈余的布料,盖头蒙面双垂至膝的妇女装束,今天在普宁地区可在丧葬队伍中见到,其形制完全一样,不过孝妇用麻布,邻妇亲戚用白布” [5]饶平县如钱东、井洲、海山等地在亲初死乘凶婚嫁??俗称“走贼日”,这种特殊情况下,“女方出嫁时头部盖一大块黑色的头布,这块黑布把新娘仔的整张脸挡住,而且一直披到肩膀上,新娘仔必须全身穿黑色的衣服,然后按选择的吉日吉时,自己悄悄地走到男方家里,去参加丧葬仪式。” [6]但不知是否与丧葬习俗的服饰需要有关。3、文公帕在周边地区或周边人群的变异清代潮州的客族妇女(大埔、丰顺二县)及嘉应州妇女有一种称为“苏公笠”(凉帽)的服饰:        客俗妇女晴夏皆戴凉帽,制用竹织。其式为圆箔,中开一空以容顶髻,周围缀以绸帛,或以五纱罗布分五幅折而下垂。既可遮头面,而长夏操作,可以迎风障目,名曰凉冒-帽,又曰苏公笠,眉山遗制也。[7]台湾“旧时妇女出门,无论晴雨,必持一伞自遮,曰含芯伞,犹漳州文公兜之遗意也。” [8]饶平的水上人家“水上人家衣着跟陆上人家不同,他们的上衣均缝上两色布料,头上戴竹笠必垂帘遮面容” [1]黑纱巾或蓝盖头为闽南粤东土著的文化习俗。1、与清代文人以社会风化的眼光,来断定为理学正统的解释,并不符合实情。我们必须用人类学、民俗学的角度来理解。2、与气候的炎热也无必然的关系。综上所述,清代闽南的漳、泉与粤东的潮州地区所流行妇女出门戴文公帕或文公兜(斗)、文公笠应属同一种文化习俗,而周边客族地区妇女的苏公笠(凉帽)及台湾的“含芯伞”是它另种变式。其起源可能与宋元时期方志所载潮州“妇女敞衣青盖”的“青盖”的带有土著色彩的服饰有关,而今天泉州惠安女的服饰当为其活化石。(四)儿童拜七娘妈(夫人妈)或公婆母的习俗七娘妈是闽南、潮汕旧时小孩拜奉的保护神,而且从初生一直到15、16岁。其习俗的来源应同一。潮汕至今仍流行给青少年“出花园”的礼俗。这种习俗的来源应当很古老。可能源于七夕乞巧。但我们目今仅能看到明代的材料。福州“近世冠礼惟礼法之家偶一举行,民间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功’,是失礼愈远矣。”(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55《风俗 "福州府》引(万历)《府志》)福建泉州:“七夕乞巧,陈瓜豆及|浚?《?萏焖铮?バ???!?[2]潮州府惠来县“七夕,用酒果并杂色花纸剪裁衣服,供养九子母??俗谓‘床前母’” [3]南澳在七月七日这一天“家家各祀睡床,以祝公婆生,男女年十五就床而食,谓之‘出花园’。” [4]揭阳、潮阳县在七夕“祭房中神,报产育功” [5]台湾台南地区:孩子长到16岁时,清末以来有“出婆姐”习俗:“七月七日名曰七夕,人家多备瓜果糕饼以供织女,称七娘妈。有子年十六岁者,必于是年用纸糊杉亭一座,名七娘亭,备花粉香果酒醴三牲,鸭蛋七枚,饭七碗,于七夕晚命道士祭献,名曰出婆姐,间言其长成不须乳养也。俗传男女幼时均有婆姐保护,婆姐,临水夫人之女婢也。” [6](五)械斗与赌博清代中叶,南方的福建、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浙江等地,普遍发生大规模的乡族械斗,对社会破坏很大。尤其是闽东南沿海的漳州、泉州、兴化与粤东的潮州,械斗发生之早,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远,在各地中最为突出 [7] 。论者多以潮州之俗为闽南影响所及。乾嘉时程含章在《论息斗书》中说:“粤东风俗之坏,诚莫过于械斗矣。此风起于福建之漳、泉,流传至于潮州,渐染及惠、嘉、广、肇、韶、南,而以潮州为甚,祸流数十百年而未有止。”[8]闽南地区乡族的械斗一般可追溯到明代永乐年间,至明中叶及清初,已愈演愈烈。潮州一直以来“尚侠健讼,重气轻生” [9]的风气,是乡族械斗的生存蔓延的社会基础。潮州至迟在康熙后期、雍正初年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成为社会祸患。蓝鼎元在《潮州风俗考》云:“负气喜争,好勇尚斗,睚眦小嫌,即率所亲而哄,至于兵刀相格,如临大敌。强者凌弱,众者暴寡,而歃血拜盟之风,村村效仿。多以豪爽误致杀人,或因藉命抄掠,自杀图赖,视为奇货;投环饮鸩,刎颈沉河,曾不少顾惜焉。世家大族,轻蔑孤姓,呵叱之若童仆之不如。” [1]清陈微言《南越游记》对乡族械斗有更具体的描述:        闽之滨海,漳、泉数郡,人性皆重财轻生,剽悍好斗。潮地接壤,         年久亦染其习,凡剑、棒、弓、刀、藤牌、火铳诸器,家各有之,少不合意,纠众相角,戾夫一呼,从者如蚁。将斗,列兵家祠所姓宗长率族属男妇群诣祖堂,椎牛告奠,血痛饮,大呼而出。两陈既对,矢石雨下,已而欢哗如雷,胜者为荣。斗既罢,视其死伤足相当者,置而不论;不足者,则倩人偿其数焉,名曰“顶凶”。岭表顽民甘蹈白刃,弗惜身命,比比而然。        予尝有句云:“潮人倔强世无比,甘将头颅等弊屣;慨然一诺掷与人,卖命金钱乐妻子。”[2]2、赌博明代中后期,闽南与潮州才冒出来。泉州“其败坏风俗者,尤莫甚于博戏……今豪家儿自附于雄杰……下至无赖子袖挟铢两,冀幸雉卢,堕落陷阱……” [3]明万历间潮州知府郭子章在《赌戒序》一文中云:“潮故无赌,起于二三豪家,浸淫成俗。嘉靖间倭奴入寇,山贼内讧,民救死扶伤不赡,毋暇博。隆万以来竟(境)内稍敉定,又以制钱雍滞,遂竞出钱赌,名曰“盖宝”,即古掩钱意。至于今填闾巷,蔽市井矣。[4] 清人笔记也载“粤六博风极盛。潮州有花会,其法撰造男妇各色凡三十有六,日出其一,众射之,中者一钱偿三十倍。” [5] 清末潮汕赌博、花会更是流行泛滥,今天我们尚可见到很多刻禁约的碑刻。约                                                              结语:                此外饮食习俗中的闽南菜与潮州菜的关系,槟榔礼俗,民间工艺中的木雕、石雕、锡箔“南金”、传统节日“时年八节”等。其次,从族群特征看,重经商的性格,宗族重宗族、崇祭祀的发达,有的已经各位学者阐发,还有一些有待于展开讨论。概言之,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闽南-潮汕“文化区域即在宋元时期(12-13世纪)奠定基础的。宋元时期福建的东南沿海地区,即所谓的“下四州”??福州、兴化军、泉州、漳州(约等于今福建省的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的东部等地域)及广东的潮州(约等于今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的东南部),加上惠州的海丰县(约等于今广东省的汕尾市)构成一个文化区域。它与西北、西南地区(如南剑州、汀州、梅州、循州、惠州)的界限比较明显,而与东北面的兴化军、福州的分界是相当模糊的。明清以来这种文化区域的协同不断得到强化。若要仔细区分,泉、漳、潮(加上海丰县)三州在文化面貌上的接近程度更高,尤其从语言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强调,由于地缘与血缘的亲近,没有两个分属不同省份的地区像闽南与潮汕那样,富有那么多的共同或接近的文化因素。至于文化区域形成的原因如地理及移民等因素候待下文再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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